IDC/ISP/CDN申请相关概述

IDC/ISP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申请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IDC或ISP业务的企业,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实收资本的30%。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IDC或ISP业务的企业,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实收资本的30%;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8)承载IDC/ISP业务的系统和机房要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评测机构的技术评测并取得评测报告;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符合CEPA协议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申请IDC/ISP业务经营许可,其中香港或澳门资本比例总计不得超过50%。

IDC/ISP/CDN 业务评测和许可证申请流程:

IDC/ISP/CDN 业务申请企业,必须拥有相应的业务管理系统,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评测机构的技术评测后才可进入许可证申请阶段。

需要进行技术评测的企业包括:新申请 IDC/ISP/CDN 许可证的企业;许可证续期或者扩大业务经营范围的企业。

IDC/ISP/CDN申请材料清单:

(1)、电信业务依法经营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2)、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
(3)、公司概况人员信息表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6)、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其相关证明
(7)、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选填)
(8)、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
(9)、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10)、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有其他已经申请下来的许可证,需要提交这项)
(11)、负责经营电信业务机构相关信息表

申请IDC(云计算)许可证需要通过哪些系统评测?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
(3)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4)IDC机房运行安全评测。

申请ISP许可证需要通过哪些系统评测?

若开展网站接入服务业务,ISP许可证申请企业需要通过以下三套系统技术评测: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
(3)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若不开展网站接入服务业务,ISP许可证申请企业需通过以下两套系统技术评测: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

常见问题

Q:怎么界定IDC/ISP的业务覆盖范围?

A:申请经营IDC业务的企业应根据其机房所在地申请业务许可证:如机房位于某一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内,应向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省内经营许可证,其用户可以位于他省;如果机房位于一个以上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跨地区经营许可证申请。IDC业务只能以城市为单位申请。 申请经营ISP业务的企业根据其业务用户覆盖范围申请业务许可证:仅在某一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内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的,应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的,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ISP业务可以以省为单位申请,也可以以城市为单位申请。

Q:若公司已有IDC/ISP许可证,在续期、扩大范围时是否也需要通过评测?

A:关于续期。对于持续健康经营且未出现重大违规事件的企业,可先批准企业通过续期和年检,同时要求企业承诺在指定期限内按照实质性审查要求完成机房系统改造,通过全部技术评测。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部技术评测的,则不予年检通过。 关于扩大范围。申请扩大业务覆盖范围的企业应一律按照新申请企业对待,要求通过全部技术评测和申请审查审批流程后方可扩大业务覆盖范围。

Q:外商投资企业目前是否可以申请IDC/ISP业务?

A: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IDC/ISP业务,但仅限向港澳资本开放(依据CEPA协议),且外资比例不超过50%。外商投资企业申请IDC/ISP业务需先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批准的《外商投资经营性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和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Q:测评的依据(或者标准)在哪里能够查到?

A:实质性审查依据的各项标准名称在https://tsm.miit.gov.cn网站上全部公开。 工信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可在网站上直接下载,行业标准需要企业通过通信标准化协会等渠道去购买。

Q:新增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如何申请?有什么申请条件?

A:CDN节点跨省部署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CDN节点仅在省内(申请者注册地所在省)部署的向该省通信管理局申请。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可以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提交申请材料。

Q:IDC的业务经营范围有哪些?

A: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例如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主机托管、机柜机架出租、网络硬盘、存储空间、云计算、云主机、云平台、虚拟主机、服务器租赁等IDC业务。

Q:Isp的业务经营范围有哪些?

A: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小区宽带接入、写字楼宽带接入、个人上网、WIFI无线上网、网站接入、在线APP应用程序接入等网络接入业务。

Q: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中新增了“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如何申请?有什么申请条件?

A: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经营“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且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可以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提交申请材料。

×
在线联系 咨询热线
×
手机号请直接输入:如1860086××××
座机前加区号:如0105992××××
请输入你的电话号码,点击通话,稍后您将接到我们的电话,该通话对您完全免费,请放心接听!